國內千人研究 肺癌接續治療 存活期近5年
肺癌患者確診時就是晚期的比率高,且蟬聯多年國人癌症死因之首,而本月4日於台灣癌症聯合年會發布的GIANT 本土真實世界研究結果,涵蓋長庚體系、台大、北榮、中榮、成大等多間醫學中心的個案資料,是迄今相關領域中,國內收案數最多、最多醫學中心參與、最反映本土真實治療預後的報告,證實第二代標靶藥物接續第三代標靶藥物,中位數整體存活期可達55.2個月,同時觀察到二代標靶接續化療的患者也展現近三年的存活效益。主要作者,林口長庚醫院肺腫瘤及內視鏡科主任柯皓文表示,這項觀察病患臨床真實治療的回溯性研究,有望作為醫病共決治療方式的重要依據。
健保已全面開放晚期非小細胞肺癌一線使用第三代EGFR標靶藥物,使得病患在對抗晚期肺癌的治療武器上有更多元的選擇。柯皓文醫師指出,根據此項最新發表的回溯臨床報告、分析多間醫學中心共 1,105 位臨床試驗個案,再度證實具有國人常見的表皮生長因子受器(EGFR)突變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一線使用第二代標靶藥物,待出現抗藥性,並切片基因檢測出有 T790M耐藥突變後,接續使用健保第三代標靶藥物,病人整體存活期中位數可達 55.2 個月,甚至在長庚體系內部統計,也能突破5年的關鍵治療瓶頸,達到長生存的好成績。
柯皓文進一步表示,若無出現T790M抗藥突變的患者,一線使用第二代標靶藥物抗藥後接續使用化療,存活期仍達34.1個月,而FLAURA臨床試驗一線使用第三代標靶藥物則為38.6個月。依據本次實證研究,一線使用第二代標靶幾乎可以媲美一線使用第三代標靶的情況。這也顯示了病患可以依據個人不同的情況,與醫師更多元的討論最適合的用藥策略。過去他收治一位70歲晚期肺癌的婆婆,2017年起陸續接受第二代、第三代標靶藥物及其他治療,至今已存活逾7年,即是透過藥物接續治療非常成功的案例。
柯皓文指出,不同於以往單中心數據,或解析病歷記載不一的健保資料庫,此本土研究特別之處在於整合多家醫學中心近十年臨床經驗、結合基因突變樣態,直接反映患者真實治療預後證據(RWE),再次證明2+3標靶接續治療是適合本土患者的治療方式。未來研究會持續分析,加入更多第三代標靶藥物個案數以作參考。
患者罹患晚期肺癌如臨大敵,柯皓文建議患者和家屬應多與主治醫師討論,聽取各式的治療方式後選擇最合適自己的治療策略。也建議患者應同時考量藥物療效、副作用、後線治療選項等多重面向,至關重要的是盡力爭取最長存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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