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藥助眠勿任意自調藥量 藥師提醒服安眠藥須知3大注意事項

聯合報健康版 台大醫院藥劑部藥師陳思瑜
治療睡眠障礙時,應遵從醫囑服藥。圖/123RF

現代人常因為壓力、環境或自身疾病等因素,產生睡眠障礙,多會使用安眠藥這類藥物來協助解決,不少人稱這類藥物為「睡覺藥」或「愛睏藥」。但提醒民眾使用治療睡眠障礙藥物時,有3大注意事項不可不知。

重點1:當醫師開立多種安眠藥物時,不可只吃自己覺得有效的那顆藥物。

一般來說,失眠治療藥物有2種,一是抗焦慮藥物,二是鎮靜安眠劑。醫師會根據每個病人的失眠狀況及自身精神狀態來開立適當藥物。常見難以入睡、睡眠難以維持、容易早醒等3種失眠型態,若是難以入睡者,醫師可能選擇速效的安眠劑;為了避免白天感到精神不濟或有昏沉現象,則會選擇在體內代謝較快或不具活性代謝物的藥物。

醫師開立多種藥物是希望改善病友睡眠狀況及提供更好的睡眠品質,建議民眾除非出現明顯的藥物不良反應外,否則應遵從醫囑服藥,不要自行調整藥量。

重點2:可透過認知─行為療法(CBTs)、建立良好睡眠衛生習慣方式改善睡眠品質。

1.認知治療:避免產生影響睡眠的想法,例如不去想「我就是睡不著」;或限制自己在特定時間內思考令人煩心的事。

2.行為改變:建立規律的睡眠與起床時間,或進行身心放鬆治療,如瑜伽、伸展肌肉。

3.嘗試「矛盾意向法」:在無法入睡時,不要強烈告訴自己要馬上入睡,反而要不斷有「保持清醒」的想法,有助於減緩睡不著覺的焦慮感。

4.睡眠衛生習慣:包括限制咖啡因、酒精和其他刺激物質的攝取、避免午休時間過長(大於1小時)、於晚餐前運動(避免靠近睡覺時間)、保持安靜、黑暗且舒適的睡眠環境、不要查看時間,以及避免在睡前進食大餐。

重點3:家中如有過期或用不到的鎮靜安眠藥物,不可任意丟棄。

此類藥品可能有成癮性以及濫用的風險,被歸列為四級或以上的管制藥品,需要特別管理,不可任意丟棄。如果家中有多餘藥品時,可至附近社區藥局或醫療院所進行回收。

同時,也要注意藥品過剩的原因,是否因為病人服藥順從性不佳,在下次就診時可和醫師討論,以避免藥物囤積及健保資源的浪費。民眾在就診時,應多與醫師討論自身病況與用藥情形,或向藥師諮詢。即時做好藥物調整,讓自己每天都能精神奕奕更加健康。

責任編輯:辜子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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