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病平台/職業病防治是永續發展的關鍵

醫病平台 鄒子廉(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

【編者按】本週的主題是「醫病平台」過去一直沒有機會討論過的「職業醫學」。
非常感謝公共衛生鄭雅文教授率先詳細介紹職業病的社會意義,語重心長地道出「讓隱藏於社會角落的職業病個案能被社會肯認,是社會進步的指標」。
同時透過鄭教授的推薦,政府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鄒子廉署長以及民間團體「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副執行長吳政龍醫師分別介紹他們在職業醫學所做的努力。
希望透過這三位職業醫學重要人物的文章,醫界與社會大眾可以更了解職業醫學的重要性,並支持台灣這方面的努力。

延伸閱讀:醫病平台/看見職業病的社會意義

依據國際勞工組織(ILO)統計分析,傳統職業危害,如火災、爆炸、墜落、感電、倒(崩)塌、切割夾捲等,因受到重視且有效預防而降低,然而,因環境變遷及有害物質與生物性危害等漸趨嚴峻,導致全球發生職業病與工作相關疾病卻遽增,造成國家、社會及企業永續發展的重大衝擊,因此,積極保護勞工免於職業災害(含職業病)的威脅及痛苦,是政府責無旁貸的任務,勞動部將投入更多資源致力於前端職業病預防及後端的診治、重建等工作,希望能為勞工的安全健康奠定更為穩健的基礎,進而促進國家、企業的永續發展。

為了達成提升勞工安全健康的使命,在各界的倡議及推動下,今(111)年5月1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以下簡稱災保法)正式施行,涵蓋職災預防、補償、傷病診治及重建等完整性規範,每年編列20%之災保基金投入相關工作,在既有基礎上,擴大職業傷病防治服務的廣度及深度,其中重要的精進策略與制度變革包括:

1.職業病健康檢查與追蹤檢查:除賡續落實一般作業及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在職勞工定期健康檢查外,災保法施行後,可提供曾從事特定有害作業,及潛伏期較長之職業病(如石綿、粉塵作業等),勞工即便是離職退保後,仍可獲得追蹤健檢相關補助,達到及早發現職業病的目的。

2.建構職業暴露與健康相關資料庫及增(修)訂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勞動部已建置全國勞工健康檢查資料庫與作業環境監測資料庫,透過這些資料庫交叉比對,篩選出健康危害高風險族群,作為流行病學調查、職業病預防之參考。此外,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目前已多達170幾項,將持續滾動檢討更新。

3.優化職業傷病通報系統與擴大通報來源:為提升我國職業病通報率,勞動部96年即建置「職業傷病通報系統」,通報量雖已逐年上升,但仍有強化的空間。
災保法已將職業傷病通報入法,勞動部也重新建置並優化職業傷病通報系統,除持續由專責醫院及網絡醫院之職醫辦理通報外,另凡遭遇職業傷病勞工、雇主或知悉遭遇職業傷病勞工之人員(包括各醫療機構),都可以主動通報,勞動部於接獲通報後,將提供必要之協助及轉介,並對工作場所介入輔導與檢查機制,提升服務面向及品質。

4.建構與拓展全國職業傷病診治網絡:勞動部目前於全國設置10家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及建構區域網絡醫院80餘家,可提供勞工近便性職業傷病診治服務。災保法已將職業傷病診治服務法制化,原防治中心將轉銜為經認可之「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並持續輔導所屬之網絡醫院,各專責醫院及所屬網絡醫院可透過穩定的經費補助,擴大傷病通報轉介,進行疑似職業病現場訪視等,提供職業傷病勞工預防、補償及重建之整合性服務。

5.優化職業病鑑定制度:災保法實施後,已將職災勞工保護法就職業病之認定與鑑定雙軌制改為單軌制,勞動部受理保險人審核給付案件如認為有必要,或勞工經診斷為職業病,因保險人審查不給付而提起爭議審議時,勞工也可以請求保險人將資料轉送勞動部鑑定。此外,為避免鑑定作業期程冗長,勞動部也簡化鑑定程序,搭配強化鑑定前置調查機制,及簡化書面審查與開會程序,提高整體鑑定作業的效率。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正式施行,意謂著我國對職業病之預防、診治及復工制度將展開新的一頁,期在「不漏接每一受災勞工」的目標下,除擴大辦理職業傷病通報及診治服務外,將更積極推動職災勞工重建與復工協助機制,預期將可大幅提升職業病發現率,落實職災勞工保護機制,有助於提昇健康勞動力,促進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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