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胃藥當仙丹照三餐吃 他拉出黑便險升天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即時報導
食藥署藥品組科長洪國登(左)、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吳明美(中)以及台北榮總胃腸肝膽科醫師戴芸浩(右)今一齊呼籲民眾別濫用胃藥,並建議當出現腸胃不適的症狀時,應該要堅守「5要」、「5不」的原則。記者陳雨鑫/攝影

一名年約60歲的阿伯長期有腹部悶痛的情形,從小家人就告訴他,胃不舒服就喝胃乳,日前身體不適時也一如往常吃些胃散或胃藥,不過卻沒有明顯改善,他這一次加碼止痛藥以及胃藥,照三餐吃,連續吃一個月,還是沒有改善,直到拉出黑便,超過3天,阿伯才覺得怪異,某天痛到差點昏厥,送醫急救才發現阿伯早已胃潰瘍,差一點就胃穿孔導致腹膜炎送命。

台北榮總胃腸肝膽科醫師戴芸浩表示,類似的情節雖然隨著資訊的發達,日趨減少,但仍有許多長輩會以為胃藥對身體無害,常濫吃胃藥反而出現腸胃道的問題,主要的原因是,胃藥大量服用可能會打壞身體原本的機制,使腸胃細菌過度生長,並增加感染的機率,有些藥物還可能會產生副作用,如氫離子阻斷劑隨意亂吃,可能會增加骨鬆的風險等。

坊間常見的胃藥種類分為4大類,藥局最常賣的屬於「制酸劑」,主要的成分為鋁或是鎂,常吃的民眾會因為鋁而便秘、因為鎂而造成腹瀉,也會造成腸胃負擔,其餘的種類則常見於處方藥,如組織胺抗結劑(H2 receptor antaginist)、氫離子阻斷劑(PPI)、胃黏膜保護劑,俗稱胃乳等。

戴芸浩表示,曾聽聞有民眾從小到大,每天一定要吃一匙胃散,等到認知胃藥不得天天吃時,卻出現沒辦法戒斷的情形,呼籲民眾也不要再就醫時,主動要求醫師開立胃藥,若沒有必要,其實不一定要用胃藥。

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吳明美說,我國核准胃藥的用量是成人及12歲以上,1天最多3到4次,但是需要時服用,6歲以上或是未滿12歲,建議成人劑量的一半,當出現腸胃不適的症狀時,應該要堅守「5要」、「5不」的原則。

5要為「要了解藥物風險」、「要告知醫師或藥師病況」、「要遵循醫囑用藥」、「要看清楚藥物標示」、「要諮詢醫藥人員才用藥」;5不為「不要求」、「不併用」、「不長期」、「不刺激」、「不亂買」。

食藥署藥品組科長洪國登建議,當身體出現不適時,應該先釐清近期的生活習慣,如咖啡當開水喝、三餐不正常等,胃藥僅能暫時舒緩症狀,若生活習慣未改變,仍無法真正改變腸胃不適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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