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周病愈嚴重自費機率愈高 這些項目都可能要多花錢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報導

牙齒發炎出血,就醫被判定為「牙周病」,患者原以為只要花150元的掛號費就能解決,沒想到牙科醫師卻說「你的狀況可能要自費」,算一算,得花上萬才能解決牙周病?民眾疑惑,為什麼牙周病健保不給付?荷包還得透支萬把元。

一旦牙周病形成,牙齒周圍的組織將變得脆弱不堪一擊,台北醫學大學口腔學院副教授周幸華說,當齒槽骨、牙根等部位被破壞,就一定要治療,且愈嚴重的患者,需要自費的機率就會愈大,包含需要填補骨粉、再生膜、去敏感術等。

第一階段:超音波洗牙

第一階段治療,是透過超音波洗牙,去除牙結石,並確認齒槽骨等是否有被破壞,若有就會進入到第二階段治療。

第二階段:A.齒齦下刮除術

此時通常已經侵蝕到齒槽骨,為了去除已經跑到牙齦下的牙菌斑,醫師會使用像是小牙線棒的器材,放進牙齦溝內去除牙菌斑,此方法稱為「齒齦下刮除術」。適用於輕度到中度的患者,執行齒齦下刮除術的同時,會一併針對有些可能萎縮的牙齦等,進行牙根整平術。

【須自費的部分】進行齒齦下刮除術的同時,牙醫師會針對患者的狀況,採取輔助治療,就有機會使用到自費項目,如牙周抗生素凝膠,價格約在2000元上下。

B.牙周骨膜翻開術

第二階段還可能碰到牙周骨膜翻開術,是針對已經出現「深度發炎」的患者,把牙周直接翻開去除牙結石、牙菌斑等,再縫起來。

【須自費的部分】若醫師翻開牙肉發現,已經侵蝕到骨頭,出現深度的骨缺損,就會依照病患的狀況,執行組織引導再生手術,該手術則是採自費,約1萬5000元上下。

第三階段:定期回診

醫師對患者進行相關衛教,要求患者要定期回診,防堵牙周病再次復發。

相關醫令近20項 都有給付

健保署醫務管理組支付標準科長王玲玲指出,牙周病的治療,每位患者輕重不一,與牙周相關的醫令近20項,包含洗牙、齒齦下刮除術、牙周骨膜翻開術、牙齦切除術、牙周病支持性治療、齒齦炎及牙周疾病、齒齦及無齒性齒槽骨其他疾患、牙齒沉附著(增積)物、牙周病緊急處置、簡單或複雜性拔牙、簡單性口內切開排膿、唾液腺膿瘍、口腔蜂窩性組織炎及膿瘍等。上述牙周病治療項目,健保都有給付。

王玲玲說,臨床上最可能在牙醫診所治療被要求自費的,可能是「牙周骨膜翻開術」(醫令91009B「牙周骨膜翻開術-局部」、91010B「牙周骨膜翻開術-1/3 顎」)。

牙周病治療4自費項目

1.牙周抗生素凝膠、牙周炎凝膠

→約每顆1000元到1500元不等

2.因美容目的而作的牙周整形手術

→牙冠增長術:約8000到1萬5000元不等

→齒槽骨墊高術:約1萬5000元到3萬5000元不等

3.牙周組織引導再生手術(含有骨粉、再生膜)

→約2萬到3萬元

4.牙周去敏感治療

→每次500元到1000元

註:醫療自費項目金額依各縣市衛生局核准為主,可先至各縣市的「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標準」查詢

資料來源╱各縣市衛生局網站 製表╱陳雨鑫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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