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年期10年內 都應荷爾蒙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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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新版台灣「更年期治療指引」明訂:
更年期10年內 都應荷爾蒙治療

國內停經後女性人數約250萬人,其中120多萬人出現更年期不適症狀,實際接受荷爾蒙治療的女性卻不到一成五。為了提高更年期女性生活品質,世界更年期學會名譽理事長、長庚醫院榮譽院長黃國恩在最新版台灣「更年期治療指引」中明訂治療時間點,建議更年期發生十年內,都應開始接受荷爾蒙治療,且越早治療效果越好、風險越低。

54歲陳媽媽在進入更年期後,常有熱潮紅、心悸等症狀,晚上睡不好無法入睡,白天心情急躁容易發脾氣,搞得全家烏煙瘴氣,自己則是難過到想撞牆,甚至有過自殺念頭,不少更年期婦女在生理及心理上,都出現不適症狀。

黃國恩指出,新版更年期治療指引重點在於「何時開始接受治療」,在參考國內外相關研究後,更年期醫學會建議,更年期發生十年內就應該接受荷爾蒙療法。國內婦女平均停經年齡為50歲,也就是在60歲前出現不適症狀,就應接受治療。

新版治療指引也建議,即將進入更年期的女性,只要月經開始不規則、經血變少,同時出現盜汗、失眠、心悸、熱潮紅等症狀,就可接受荷爾蒙治療來緩解症狀,提高生活品質。

黃國恩強調,更年期症狀相當多樣,有些人容易全身痠痛、頻尿,女性荷爾蒙分泌減少也會導致陰道萎縮,性行為時容易疼痛發炎。只要在醫師評估下用藥,這些症狀都可以獲得改善。

「有症狀還是應該就醫!」台安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周輝政指出,國內大部分更年期女性自覺身心不適時,都選擇保健食品或民間偏方,容易吃出問題,且無法有效抑制膠原蛋白流失及降低骨鬆、心血管疾病疾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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