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貼布也是藥 貼布、藥膏、止痛藥...併用恐超量

聯合報 記者劉嘉韻/台北報導
使用貼布者,建議一次使用1片,不貼超過6小時。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痠痛貼布、藥膏內含非類固醇消炎藥,常見主成分包括水楊酸類等。國外曾有十七歲田徑選手突然暴斃,經解剖發現「水楊酸中毒」,疑使用大量痠痛藥膏未能即時代謝導致。專家呼籲,痠痛貼布、藥膏及口服止痛藥不能併用,以免超量。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家醫科主治醫師姚偉明指出,痠痛貼布適合局部、小範圍疼痛,經皮膚吸收通常針對局部疼痛較有效,一般而言,門診對於疼痛患者會先處方口服藥,若患者不適合使用口服藥,例如吃了無效、過敏或肝腎功能較差,才會處方外用貼布。處方貼布和市售藥用貼布成分、劑量不同,若民眾局部軟組織疼痛以貼布止痛,但貼了仍是痛,或貼了之後過敏,就必須就醫。

藥師沈采穎指出,很多民眾以為貼布不是藥品,也沒有副作用,但其實處方痠痛貼布也是藥品的一種,若未遵從醫師或藥師指示使用,有些人為了迅速止痛,貼了貼布還會擦痠痛藥膏,再口服消炎止痛藥,以為可快速緩解身體不適,卻忽略了重複用藥導致肝腎負擔增加,不可不慎。

此外,有人使用痠痛貼布,一片貼一整天或好幾天。沈采穎說,貼布使用太久恐造成皮膚過敏,最好使用六小時內拿掉;使用時也須注意劑量,若大片貼布一天一片,小片貼布一天最多三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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