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親屬活體交換捐腎 新制上路

中央社 台北14日電

台灣超過7000人等待換腎,衛福部公告新制,開放非親屬活體腎臟捐贈。有意捐腎的家屬若跟病人無法配對,可與其他擬換腎家庭交叉比對,「一腎換一腎」,今天上路。

依規定,活體捐贈器官限於5等親內親屬、配偶,但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在民國104年修法時,特別對腎臟移植另有考量,「等待移植者在找到合適捐贈者時,得進行2組以上的器官互相配對、交換及捐贈,並做移植手術」。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公告活體腎臟交換捐贈移植手術管理辦法,明訂非親屬間器官互相配對、捐贈的程序,避免有倫理爭議或有非法買賣器官的疑慮,讓有意願捐腎家屬可跟其他家庭共同配對、交換,增加成功機會。

醫事司長石崇良受訪表示,有些病人的5等親內家屬願意捐腎,但都無法配對成功,過去只能放棄;但新制上路後,這些病人可在原醫院經過第一次醫院倫理委員會審查後,上器捐中心平台登錄、進行交叉配對。

石崇良說,如果兩兩順利比對成功,還要再經移植開刀醫院倫理委員會確認及衛福部審查後,就可約定同日開刀時間,避免衍生反悔爭議。

管理辦法明訂,手術施行時間須由雙方或多家醫院共同訂定並同時執行,病人在手術前皆可書面撤回同意。

石崇良指出,這樣的制度是「一腎換一腎」,可避免器官買賣疑慮,也希望同時向社會大眾宣導,增加活體器官移植的機會,改善腎臟病人的生活品質跟壽命。

器捐中心執行長江仰仁受訪時表示,目前各大醫院共識是同時最多可進行4台刀,意即接受2對病人和家屬互捐。如果要增加配對機率,勢必要有很多人到器捐中心登錄,「人多、選擇才會多」,增加兩兩配對機率。

新光醫院腎臟科主治醫師呂至剛受訪時指出,當腎臟功能損壞無法排毒就必須仰賴洗腎,所有的洗腎病人都可以換腎,但因腎臟器捐來源有限且年長者吃抗排斥藥物可能有較高風險,一般會建議60歲以下的腎臟病人考慮換腎。

呂至剛說,每年成功換腎的病人相當少,主要是國人對器捐觀感未改,就算腎臟早可親屬活體捐贈,但有意捐贈者也可能受制其他家人而未能捐贈,導致活體捐贈也不多。

如果民眾有意採「一腎換一腎」方式移植,呂至剛建議,術前一定要妥善了解捐贈者的腎臟狀況,並了解術後風險,必須終身吃抗排斥藥物,且也可能發生機率較低的嚴重排斥狀況。如果術後狀況不佳,「也不能怪別人」,移植的狀況很難事前預防,且自身必須努力控制慢性病、調整生活保養腎臟。

呂至剛說,至於捐贈腎臟的健康人,因只剩下一顆腎臟,一顆腎要做本來2顆腎的工作,負擔加重,必須每年定期檢查腎功能,且也要避免會傷害腎功能的飲食和生活習慣。

根據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資料,國內等待腎臟移植人數超過7000人。根據107年移植統計,國內大體腎臟捐贈移植為181例,親屬間活體腎臟捐贈移植為163例,合計為344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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