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要接受「肝臟移植」手術呢?哪些人不適合?

亞東醫院 院長室/一般外科 鄭國祥副院長
肝臟示意圖。

8月初由於不幸事故,有警員大愛捐贈了不少的器官,救了很多病人,讓人心疼不捨,思念及感恩。

於2009年,在前院長朱副董的指導下,成立了「肝臟移植團隊」,包括有大愛的肝臟移植與活體肝臟移植,並成立跨領域照護團隊,有個管師、護理師、藥師、營養師、呼吸治療師、加護病房團隊、社工師等等的加入,為病患做最佳的照護。

什麼是肝臟移植?

肝臟移植係將有病的肝臟完全摘除後,植入新的好的功能的肝臟。新的肝臟將取代了原有的肝臟,重啟代謝、儲藏、解毒和合成蛋白質(例如:凝血因子、免疫球蛋白等等)等等的功能,使病人儘快恢復健康。植入的新肝的來源,有的是善心大愛的腦死病患,也可由五等內血親或姻親捐贈活體部分肝臟。

什麼情況要接受肝臟移植呢?

大多數有末期肝臟衰竭的病患都適合接受肝臟移植,包括先天性膽道閉鎖、先天性肝臟代謝疾病、B型肝炎或C型肝炎或酒精性肝炎引致失償性肝硬化、原發性膽汁性肝硬化、原發性硬化性膽管炎、自體免疫肝炎、原發性肝臟惡性腫瘤,但肝功能不適合腫瘤切除、Budd-Chiari症候群、猛爆性肝炎或藥物引起之急性肝衰竭、或其他末期肝臟疾病,無法以傳統方法治療者等等,均是移植的適應症,至於禁忌症則包括敗血症、有肝以外的惡性腫瘤治療後未達五年(原位癌不在此限)、重度的心肺疾病、酒精成癮而未戒酒半年以上或藥物濫用的人等等,這些就不宜考慮執行肝臟移植手術。

有肝細胞癌(肝癌)的病患適合接受肝移植嗎?

肝癌病患接受肝臟移植是有限制條件的,如果患者為以下的情形者,即符合肝臟移植的條件:

●癌細胞沒有轉移到肝臟以外的器官。

●肝臟相關的大血管沒有癌細胞造成的侵犯或癌栓。

●腫瘤如果為單顆,大小不得大於6.5公分;腫瘤如果為多顆,最多不能超過3顆,此情況下每顆大小也不能大於4.5公分,3顆腫瘤最大的直徑總和不得大於8公分。

肝臟衰竭末期接受肝移植之必要性

導致末期肝臟衰竭的理由,可能是...

●慢性肝臟疾病持續進展而逐漸惡化,造成肝臟幾乎完全失去代償功能時。

●原已罹患慢性肝臟疾病,肝臟雖仍有代償能力,但某些原因突然功能急劇惡化時。

●肝臟本來健康的個人,但發生猛爆型肝炎,導致進行性不可逆的肝衰竭時。

這些患者若即時接受肝臟移植,有機會可以有效地挽救危急的生命。

有關接受活體肝臟移植手術

目前由等待捐贈者之數目而言,全國捐贈器官相對非常稀少,等待有時是很困難的。因此肝臟衰竭病患在等待無門時,如果情況持續惡化,在爭取時間的考量下,若有機會,會建議病患作活體肝移植。

如果有親人願意捐贈,事先檢查過,肝的品質相對也比較好,在適當、充足的準備下,肝臟移植手術的成功率自然也會提高,捐贈者由於術前有嚴謹的評估,術後很快恢復是可以預期的,而剩餘的肝臟會再生長大。

全民健保給付肝臟移植相關費用

不論是親屬活體或腦死病患大愛捐贈的肝臟移植,除了一些特殊的需求,大多數的特殊藥物及處置,全民健保均有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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