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難救助金 增2類救助對象

聯合報 記者陳熙文/台北報導

疫情衝擊經濟,對於無勞保、無健保等勞工,急難申請相關紓困方案,行政院希望以「急難救助金」的既有政策提供協助,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昨宣布新增兩項可申請急難救助對象,包括「因為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導致家庭生計受困者」,以及「因疫情接受隔離治療不幸死亡無力殮葬者」。

調查前5高紓困方案 資料來源/勞動部

龔明鑫表示,如果真的因疫情出現生活上的困難,可以申請急難救助,金額最高三萬元;假如是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向居住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若符合相關條件,就會是三萬元

龔明鑫表示,針對急難救助,今年衛福部編列二點三億元預算,因應疫情又用「以緩濟急」的方式再匡列七八○○萬元,合計三億多元,未來如果申請人數增加,會用預算流通的方式提高預算,「絕對沒有問題」。

另外,針對公益彩券業紓困,財政部次長阮清華昨天也公布申請條件,必須是今年三月一日持有效公益彩券經銷證,且從去年九月至今年五月間,有實際銷售或批購公益彩券紀錄的經銷商,若今年三月至五月各月佣金收入,較去年同期減少百分之十五以上,才可提出申請。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在立法院指出,合計特別預算達二一○○億元,其中有一七三九億元用於紓困振興,協助民眾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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