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6 焦點.元氣新聞
頭暈卻拿到治療心律不整藥!高市衛生局去年共開罰11件「給錯藥」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去年共查獲11件藥袋內容與處方箋不符案件,有藥師誤將治療眩暈藥調劑開成心律不整藥方,或將抗過敏藥調劑給成治療末稍血管循環的藥,提醒民眾領藥時務必落實「核、檢、詢」三步驟,以免承受不必要的健康風險。去年11件違法案件中,最常見的是交付藥品種類錯誤或藥品數量與劑量錯誤,如有藥師把處方箋記載藥品為一次2粒(共18粒),錯誤調劑成一次1粒(共9粒)。經查都是藥師交付藥品時,未再次核對處方箋、藥袋內容、藥品種類及數量。此類現象依違反藥事法的一定作業程序規定,處新台幣 3萬元罰鍰。藥品調劑錯誤部分,有藥師誤將胃藥(輕瀉劑)換成鎮靜精神藥物,也有人將心血管藥物與其他藥品混淆,如將治療暈眩藥物交付成治療心絞痛的血管擴張劑,誤用可能影響血壓。此外,也有藥師誤把兒童用解熱鎮痛藥調劑交付為鎮咳劑。衛生局強調,為確保用藥安全,民眾領藥時必須核對資訊(核)、檢查內容(檢)、諮詢細節(詢)。領藥後應養成核對藥袋再服藥習慣,並遵照醫囑完整服藥、依據說明妥善保存,切勿擅自停藥或更改劑量。市民若對藥品副作用或交互作用有任何疑慮,應主動諮詢專業藥師,多一分核對、檢查與溝通,就多一分用藥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