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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凍、解凍食物 迷思多

台灣新生報

【台灣新生報/記者萬博超/台北報導】

冷凍無法殺死食物中的細菌,只能抑制其生長。一旦解凍食物後,不建議再次冷凍。美國營養師及內布拉斯加林肯大學講師艾儷絲·海納蔓(AliceHenneman)表示,冷凍、解凍的次數增加,細菌的繁殖也隨之增多,建議在冰箱下層冷藏室慢慢解凍,而非放在桌上室溫下解凍,如果解凍過的食物要再冷凍,一定要儘快。

營養師建議民眾看清楚保存條件,別把『冷凍』誤為『冷藏』,需冷凍的食物置入冷藏室保存,容易腐敗。冰箱只能延緩食品腐敗、變質的時間,並不能殺菌、防腐,同時一旦食物貯存過度擁擠會影響冷氣流通,導致冰箱內冷凍溫度不足。

營養師饒月娟提醒,已熟的流質食物若未即時食用,如果放在「冷藏」保存,勿超過1天。另天氣炎熱,購買即食產品後避免放在室溫太久,有些民眾購買後拎著菜餚走回家,路程稍遠者,經陽光曝曬,如果到家沒有馬上食用,又沒冷藏,很容易腐敗。

冷藏販售的食品,需存放於冷藏7℃以下的冰箱,高水活性的食品如米製品、湯、粥,麵類食品,常溫下極易使微生物繁殖,故經生產後,於批發、零售或供麵攤使用時,皆應儘可能冷藏保存於7℃以下,消費者冷藏時需留意時間,採先買先食用的原則。,以維持產品的新鮮與品質。

含油的食物如堅果,如果吃不完也要密封後冷藏,有些堅果因為常溫販賣,商品離開冷藏庫太久造成氧化加快,產生油臭味。

※延伸閱讀》
‧食物放冷凍庫 不代表永遠不會壞
‧粽子冷凍 勿逾一個月

【更多精采內容,詳見新生報之《養生文化報》】

堅果 養生 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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