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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肝癌 標靶藥非優先選擇

【聯合晚報╱整理╱記者李樹人,諮詢醫師:肝病防治基金會執行長許金川】

問:我父親79歲,有輕微肝硬化,檢查出一顆4公分大小的肝腫瘤,切片證實為肝細胞癌(HCC),接受靜動脈栓塞及電燒治療,目前在門診追蹤。請問家父可以接受標靶藥物治療來加強療效嗎?如果是自費,需要多少錢?必須治療多久?有何副作用?(彰化郭小姐、48歲、家管)

答:許多人對標靶治療都存有一種迷思,以為標靶藥物是萬能的,其實以治療末期肝癌的標靶藥物為例,臨床證實,平均只能延長患者兩個月存活期。

一般來說,肝癌標靶藥物治療是用在肝癌病患無法開刀及栓塞時,或是癌細胞再度擴散出去,逼不得已再考慮使用標靶藥物。而且標靶藥物除了價格昂貴之外,還會出現手足皮膚紅腫潰爛、腸胃出血等副作用。

目前讀者父親已經接受栓塞及電燒,應該依照醫師的囑咐,固定二至四個月回診,看看腫瘤是否復發?或是完全壞死。就目前來看,並無使用標靶藥物的必要。

在飲食方面,建議肝癌患者應攝取足夠的優質蛋白質,營養均衡,不要聽信斷食、生機飲食等坊間偏方。

欲問診者寫下姓名、病症、年齡和職業,寄到uen.money@udngroup.com.tw電子信箱或傳真(02)8692-5832

肝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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