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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有突變 標靶藥物也恐失準

黃軒

【聯合報╱黃軒/台中慈濟醫院呼吸治療科主任、肺癌團隊召集人】

診間來了位肺癌病患,他兒子把在醫學中心的病歷給我看,肺腺癌、第四期,正在接受標靶藥物治療,腫瘤卻從1.4公分長到2.5公分,顯然肺癌標靶藥物對該患者無效。

患者兒子是化學博士,直接問我:我爸有去做基因篩檢,有上皮生長因子接受體(EGFR)基因突變,應對標靶藥物有效才對?他語帶不滿,那為什麼接受靶耙藥物治療,腫瘤卻愈來愈大?

當邁入千禧年後,肺癌治療也進入標靶治療時代,起初研究發現,部份肺癌患者癌細胞有上皮生長因子接受體突變,只要阻止上頭的酪氨酸激(tyrosine kinase),就可阻止肺癌細胞的生長,兩種肺癌標靶藥物,或應稱為酪氨酸激抑制劑,艾瑞沙(Iressa)與得舒緩(tarceva)因應而生,讓肺癌治療有新的里程碑。

由於種族差異,在國外,上皮生長因子接受體突變患僅10%,台灣研究發現,台灣人平圴47%,進一步發現女性、肺腺癌和非抽菸者,突變比率更高,分別是61%、49%和56%。

病人、家人和醫師都可能認為,由於有較高機率上皮生長因子接受體(EGFR)突變,台灣人對標靶藥物使用機會和效果,應比外國人好,國人都對肺癌標靶藥物期望值頗高。

不過,根據台大研究發現,上皮生長因子接受體突變患者,僅69%對肺癌標靶藥物有反應,反過來說,近三分之一(31%),即使有突變,對標靶藥物沒有反應;即使沒有基因突變的患者,仍有9%對標靶藥物有反應。

由2000年到2010年,肺癌標靶藥物叱吒風雲十年。健保給付一直由後線往前推進,艾瑞沙於2004年是第三線用藥,2007年已推到第二線。

但大家應對標靶藥物有正確觀念,一般人對肺癌治療期望值,或許都只用0分和100分的二分法來看,但科學證據並非如此,標靶藥物也有失去準頭的時候。

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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