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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麵粉、油脂相關業 應訂安全監測

7月底開始,食用油脂輸入業者及有3家以上連鎖綜合商品零售業者,例如便利商店、量販超市等,也必須加入實施強制檢驗,應檢驗的項目包括金針、蘿蔔乾、蜜餞半成品及成品。
7月底開始,食用油脂輸入業者及有3家以上連鎖綜合商品零售業者,例如便利商店、量販超市等,也必須加入實施強制檢驗,應檢驗的項目包括金針、蘿蔔乾、蜜餞半成品及成品。
報系資料照 記者李蕙君/攝影

為強化規範食品業者落實一級品管自主管理,食藥署規定今年7月底開始,食用油脂、黃豆、麵粉、醬油等具有工廠登記且資本額3000萬以上等業者,以及3家以上獨立門市連鎖商品零售業,都必須要有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此外,今年7月底起,食用油脂輸入業者及連鎖零售業,也需加入強制檢驗。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表示,所謂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是為了食品衛生安全,業者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確認原料、成品等安全,並將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自行檢驗或送交衛福部認定的檢驗機關檢驗。

此外,7月底開始,食用油脂輸入業者及有3家以上連鎖綜合商品零售業者,例如便利商店、量販超市等,也必須加入實施強制檢驗,應檢驗的項目包括金針、蘿蔔乾、蜜餞半成品及成品,檢驗食品添加物用量,即時鮮食食品、直接截切的生鮮蔬果等,必須檢驗微生物數量,確保民眾飲食健康。食藥署表示,下半年度起,將找專家學者開會,評估擴大實施對象及範圍。

食藥署表示,經公告業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如果未依規定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或未實施強制性檢驗,且限期不改正者,可處3萬元到300萬元以下罰鍰,且情節重大,可要求歇業、停業一定期間等處罰。

食品安全 食品添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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