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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臟移植篇/親屬捐肝 依法得「心甘情願」

活體捐肝依法一定要「心甘情願」。
活體捐肝依法一定要「心甘情願」。
圖/ingimage

全球肝臟移植的先驅,是美國科羅拉多大學教授Dr. Thomas E. Starzl,他於1963年嘗試全球首次人體肝臟移植,雖然失敗,但四年後因有了抑制免疫力藥物,使他再度嘗試肝臟移植而獲成功。

同時,美國匹茲堡大學、哈佛大學與英國劍橋大學,均有研究團隊投入肝臟移植研究。台灣肝臟移植權威、台大名譽教授李伯皇表示,當時台灣遠赴國外學習肝臟移植的醫師,約九成都到美國匹茲堡大學觀摩、學習,把移植技術帶回台灣。

不過,雖然Starzl成功移植肝臟,同時也浮現一些問題,因肝臟來源少,該如何增加肝臟來源?何種情況的病患適合移植,讓有限肝臟獲得最好的使用等,也成為新難題。

成人換肝原因 七成為B、C肝與肝癌

李伯皇表示,當器官移植技術愈來愈進步,國內卻無相關專法與機制來分配器官,導致醫院出現「黑箱作業」,當時只要有經濟能力的病患,透過管道走後門,都能比排隊等候移植的病人更快換到器官。

為加強管理器官捐贈與移植,台灣1987年制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及「腦死判定程序」,2002年更成立器捐移植登錄中心,透過排序機制,讓器官分配更公平、公正。

李伯皇說,目前肝癌移植的適應症,包括先天性膽道閉鎖、先天性肝臟代謝不全、肝硬化、硬化性膽管炎、猛爆性肝炎、急性肝衰竭與肝腫瘤等。以成人來說,約七成換肝原因都是肝癌、B肝或C肝。

早期肝癌預後佳 末期得多評估

「並非每個病患都需要移植。」李伯皇說,大愛肝臟屬於公共財,應思考如何讓換肝發揮最好效益,通常醫療團隊會評估病人的預後來做決定。他舉例,早期肝癌病人,換肝後的四年存活率可達九成以上,預後不錯;但愈是晚期、換肝效果愈差,末期肝癌病人得多評估才行。

至於移植病人若有肺結核未治療,或有無法控制的感染病、嚴重心肺功能障礙、吸毒或酒癮習慣,均是移植禁忌症,依法不可換肝。

活用大愛肝 連鎖換肝救兩人

為了讓大愛肝臟更活用,李伯皇表示,以目前醫療水準,不只克服血型不相容的問題,也能「搞好」器捐病人原本不好的肝臟,甚至可將肝臟一顆「劈」成兩半,救兩位移植病人。台大醫院先前完成「連鎖式肝臟移植」,一顆大愛肝臟救了一名肝缺陷病人,再用這名病人肝臟較完好的部分,再移植給另一名病人。

【大愛肝有限】

國內換肝者 多靠親屬活體捐贈

據統計,截至今年2月24日為止,尚有1184名等待換肝病人,雖然國內每年成功換肝病人約500至600人,但其中不到200人是移植大愛肝臟,其他都靠親屬活體捐贈。

但親屬捐肝、也非人人可捐。李伯皇說,活體捐肝的先決條件,一定要在五等姻親之內,且需年滿20歲,若18歲以上、未滿20歲者,則需另外送審。再來是評估捐贈親屬的身體狀況,「醫師不可能讓民眾捐肝後,變成另一名病人。」

最重要的是,活體捐肝依法一定要「心甘情願」。李伯皇曾遇過一名老父親需要換肝,兒子受家人壓力被迫捐肝。這名兒子曾透露並非自願,後來他以「肝太小」或「血管不合適」為由,讓這名兒子不必被逼著上陣,只可惜老父親等不到其他親屬捐肝及大愛肝,最後仍不敵病魔而撒手人寰。

器官移植 肝臟 捐肝 活體捐贈 肝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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