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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電子煙回收桶9月8日上路 國健署:絕不會前手丟、後頭抓

國健署擬於9月8日起,優先於全台22縣市公家機關設置電子煙回收桶,鼓勵民眾主動繳回。聯合報系資料照
國健署擬於9月8日起,優先於全台22縣市公家機關設置電子煙回收桶,鼓勵民眾主動繳回。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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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重點

文章重點整理:

  • 重點一:國健署擬自9月8日起設置電子煙回收桶。
  • 重點二:回收桶將先佈建全台22縣市公家機關據點。
  • 重點三:持有電子煙修法上路後才納罰,並設1個月緩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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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點一:國健署擬自9月8日起設置電子煙回收桶。
  • 重點二:回收桶將先佈建全台22縣市公家機關據點。
  • 重點三:持有電子煙修法上路後才納罰,並設1個月緩衝。

以電子煙為載具的新興毒品「喪屍煙彈」已奪走多條性命,電子煙也因香甜風味等悄悄進入校園。現行法令雖禁止使用電子煙,持有卻無罰則,行政院日前修正「菸害防制法」,首度將持有納管,最高可罰十萬元。新法尚待立法院三讀,國健署擬於9月8日起,優先於全台22縣市公家機關設置電子煙回收桶,鼓勵民眾主動繳回。

立法院7月審查「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朝野對「持有電子煙」納入行政罰已有共識。衛福部規畫,新制上路後給予一個月緩衝期,讓民眾能處理手中電子煙,避免因持有遭罰。為此,國健署提前建置電子煙回收機制,目前已完成回收桶設計,並陸續配送至全台各縣市衛生局、衛生所及公家機關等據點,預計9月8日起開放民眾繳回電子煙。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表示,電子煙回收桶採「只進不出」設計,集滿後將統一銷毀;目前規畫設於公家機關人潮往來較多處,並由現場志工協助引導丟棄,同時宣導電子煙的危害。

先前有立委質疑,民眾主動繳回電子煙,是否可能反遭執法單位開罰。羅素英表示,電子煙依現行「菸害防制法」已全面禁止,但「持有」須待修法三讀通過、正式施行後才納入處罰,且新制上路後仍規畫一個月緩衝期,現階段採正向鼓勵方式,引導民眾主動處理手中既有電子煙。

羅素英表示,設置專用回收桶也有安全考量。電子煙含鋰電池、煙油等組件,若直接丟入一般垃圾,經垃圾車擠壓、壓縮,恐造成電池起火、爆炸或煙油外洩,因此將透過固定據點集中回收,再統一妥善處理。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說,對國健署設置電子煙回收桶要給予正向鼓勵,「菸害防制法」2023年3月上路後,電子煙就是全面禁止產品,但「持有」本身沒有罰則,造成執法上的缺口,尤其在校園更加明顯。即使教師發現學生疑似持有電子煙,實際處置仍受到限制,不少老師只能將違規的電子煙蒐集在抽屜,也不知該如何處置。

林清麗說,電子煙回收桶設置後,相信會收到不少電子煙,畢竟過去苗栗曾有高中職校園一次查獲約30支電子煙載具,若沒有任何人主動繳回,才是不符合現實。電子煙回收桶設置後,政府也應該多加宣導可丟棄電子煙的地點,以及新法上路的罰則,更有助於避免民眾違法使用。

林清麗也呼籲,菸害防制法相關修法於立法院既然已有高度共識,立委們應盡速完成後續協商及修法程序,避免電子煙在法律禁止販售、供應及使用之下,卻因持有端缺乏罰則,持續留下執法漏洞。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精華 FAQ

  • 因為電子煙已被用作新興毒品載具,且含鋰電池與煙油,若丟一般垃圾恐有起火、爆炸或外洩風險;先設回收桶可集中回收並妥善銷毀。

  • 不會。現行法雖已禁止電子煙,但「持有」要等修法三讀並正式施行後才會納罰,且新制上路後還規畫1個月緩衝期,現階段採鼓勵繳回。

  • 董氏基金會指出,過去學校即使查到學生持有電子煙,也常因缺乏處置依據而陷入困境;回收桶上路後可補足執法漏洞,也有助校園清除違規電子煙。

國健署 電子煙 喪屍煙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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