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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美青發聲讓馬英九退隱!一文看懂為何要替親人申請監護宣告和輔助宣告

張麒麟

元氣網編輯

前總統馬英九(右)與夫人周美青(左)。記者胡經周/攝
前總統馬英九(右)與夫人周美青(左)。記者胡經周/攝

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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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重點

文章重點整理:

  • 重點一:文章指出家屬可透過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保護判斷能力受影響者。
  • 重點二:監護宣告適用於幾乎喪失判斷能力者,由法院指定監護人代為處理事務。
  • 重點三:輔助宣告適用於部分判斷受損者,重要行為需經輔助人同意。

馬英九基金會內部風暴延燒,馬英九配偶周美青、大姐馬以南發出書面聲明,希望基金會事務全數交由董事會處理,盼馬英九能真正退休,安享餘年。由於內文提到「醫療需求和照護妥善安排」,加上前陣子馬英九親近人士、友人的側面描述,再度引發外界對馬前總統是否罹患失智症的討論;另有傳聞馬英九家人已委託律師向法院聲請輔助宣告。若親人罹患失智症或其他喪失自主意識的疾病,家屬該如何透過法律程序來保障家人權益?

一、什麼是監護宣告和輔助宣告?為什麼需要?

當人面臨健康狀況的變化,法律提供了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兩種制度,提供額外的保護與協助。這是為了保護當事人的權益,避免被詐騙、財產受損,並確保重要決定是在安全且理解的狀況下做出。

當事人的判斷表達能力是否喪失、下降,需要由聲請的人向法院提出證明(例如證人、醫療證明、心智評量表等),由法官決定是否需要作出監護或輔助宣告。

監護宣告

適用於因精神障礙、心智狀況或其他重大原因,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判斷能力的人。由法院指定監護人,協助處理日常生活與法律行為。

輔助宣告

適用於因健康或其他原因,判斷能力部分受影響的人,由法院指定輔助人,針對特定事項提供協助與保護。

受輔助宣告人可以自行為之的行為

受輔助宣告人並不是完全沒有行為能力,仍然可以處理大部分的法律事務,只是在某些特定事項上,需要輔助人的同意。

日常生活所需

可以自行決定日常生活的支出,購買日常用品、支付水電瓦斯費、搭乘交通工具也可以自行決定要不要去運動、看電影等等,這些都屬於日常生活所需,不需經輔助人同意。

純獲法律上利益的行為

例如受贈財產、繼承遺產等,這些對受輔助宣告人來說只有利益,沒有任何負擔,所以不需要輔助人同意。

公民權

輔助宣告並不影響受輔助宣告人的公民權,像是選舉投票權、被選舉權、服公職權等, 受輔助宣告人仍然可以依法行使這些權利。

受輔助宣告人被限制的行為

受輔助宣告當事人做以下行為的時候,必須得到輔助人的事前同意或事後承認:

.擔任商家、公司或企業的負責人

.借錢、為他人作保、贈與以及信託

.打官司

.與他人和解、調解

.不動產、汽車等重要財產的買賣、抵押、出租或借貸

.遺產分割、拋棄繼承權以及在遺囑中特別贈與某人財產

.其他經家屬或輔助人特別指定禁止的行為

監護宣告和輔助宣告。圖取自高雄市苓雅戶政事務所<a href="https://www.facebook.com/Kaohsiunglinya/posts/-%E9%97%9C%E6%96%BC%E7%9B%A3%E8%AD%B7%E5%AE%A3%E5%91%8A%E8%88%87%E8%BC%94%E5%8A%A9%E5%AE%A3%E5%91%8A%E4%BD%A0%E7%9F%A5%E9%81%93%E5%97%8E%E5%9C%A8%E4%BA%BA%E7%94%9F%E7%9A%84%E4%B8%8D%E5%90%8C%E9%9A%8E%E6%AE%B5%E6%88%96%E5%9B%A0%E5%81%A5%E5%BA%B7%E7%8B%80%E6%B3%81%E7%9A%84%E8%AE%8A%E5%8C%96%E6%9C%89%E4%BA%9B%E4%BA%BA%E5%8F%AF%E8%83%BD%E9%9C%80%E8%A6%81%E5%9C%A8%E6%B3%95%E5%BE%8B%E4%B8%8A%E7%8D%B2%E5%BE%97%E9%A1%8D%E5%A4%96%E7%9A%84%E4%BF%9D%E8%AD%B7%E8%88%87%E5%8D%94%E5%8A%A9%E8%87%BA%E7%81%A3%E6%B3%95%E5%BE%8B%E6%8F%90%E4%BE%9B%E4%BA%86%E7%9B%A3%E8%AD%B7%E5%AE%A3%E5%91%8A%E8%88%87%E8%BC%94%E5%8A%A9%E5%AE%A3%E5%91%8A%E5%85%A9%E7%A8%AE%E5%88%B6%E5%BA%A6%E5%B9%AB%E5%8A%A9%E9%9C%80%E8%A6%81%E6%94%AF%E6%8C%81/768002792478745/" target="_blank">臉書</a>
監護宣告和輔助宣告。圖取自高雄市苓雅戶政事務所臉書

誰可聲請監護、輔助宣告?

以下人士可以替當事人聲請監護或輔助宣告:

.當事人本人

.當事人的配偶

.當事人四親等內之親屬

.最近1年與當事人同居的其他親屬

.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

如果不確定家人的狀況是否已需要提出以上申請,可先諮詢法律或社工單位,瞭解是否需要申請監護或輔助宣告。

精華 FAQ

  • 監護宣告適用於因精神障礙、心智狀況或其他重大原因,已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判斷能力的人;輔助宣告則適用於判斷能力部分受影響者,需在特定事項上接受協助。

  • 受輔助宣告人仍可處理多數日常事務,例如生活支出、購買日用品、搭乘交通工具,以及純獲利益的行為如受贈財產、繼承遺產,且公民權也不受影響。

  • 可聲請者包括當事人本人、配偶、四親等內親屬、最近一年同居親屬,以及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聲請時通常要提出醫療證明、證人或心智評量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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