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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車工開車撞死醫大生...死者父:兒子少活52年 被告關同年才公平

台中市吳男(右二)酒駕撞死陳姓醫大生,一審判刑10年,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中。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市吳男(右二)酒駕撞死陳姓醫大生,一審判刑10年,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中。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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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重點

文章重點整理:

  • 重點一:洗車工酒駕肇事逃逸,造成醫大生死亡,家屬要求重判。
  • 重點二:陳父認為10年刑期太輕,要求肇事者應服刑52年。
  • 重點三:陳父呼籲改善酒駕法律,避免悲劇重演,保障社會安全。
苗栗縣吳姓洗車工長期無照駕駛,去年3月間,酒駕Toyota Alphard,撞死陳姓醫學大學生逃逸,一審由國民法官在去年底宣判,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致死罪,判刑10年,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今天開庭,擔任主播的陳父出庭,向法官念出1712字的聲明,認為「兒子少活了52年、被告應該要關52年」,以付出代價,此案預定在本月底宣判。

以下為陳父聲明全文:

三位法官(合議庭),我兒的案子我們會提起上訴,原因很簡單,就是判太輕了,我認為一審沒有公平正義,因為只判10年太輕了。雖然這是一起酒駕案件,但更多的本質是肇事者的行為,根本是在走一條必然會殘害到他人的路。

長期無照駕駛、危險駕駛,吳是連上路的資格都沒有,卻開著超過兩噸重的大型休旅車在馬路上超速行駛、連續闖紅燈,宛如開著一台殺人機器在路上橫衝直撞。說穿了肇事者這樣的行為模式,今天不出事,明天也會出事,遲早會出事,終於就是出事了,只是我兒子成了無辜的受害者,替千千萬萬可能受害的用路人擋下這個劫難。

所以,用酒駕致死的框架根本無法充分衡量本案肇事者的惡劣行為,我們提出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來上訴,其中「若因而致死,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我認為,奪走一條不到22歲的年輕生命,只判10年,這樣的刑責太輕了;一個前科累累、無照酒駕、闖紅燈、肇事逃逸,極度惡劣的致死行為,只判10年太輕了;以過去案例來看,肇事者還有可能被假釋,只判10年太輕了;台灣酒駕致死案件一再發生,自私僥倖之徒無法警惕,持續傷害善良守法的人,只判10年太輕了。

更令人難過的是,就在兒子的案子一審判決出來之後,相隔僅僅5天,台南又發生酒駕致死案件,48歲的餐廳老闆酒駕高速追撞23歲女清潔員,導致當場死亡。當下我在替這位23歲女清潔隊員哀悼之際,也在想,如果5天前兒子的案子不是判10年,而是判20年、50年,甚至無期徒刑,這個肇事的鴨店老闆不會怕嗎?還敢酒駕上路嗎?

但現實就是這麼殘酷打臉,台灣的司法作為也許有救一條人命的機會,但是結局令人遺憾失望,對於受害者和他們的家屬,我感到哀傷,也憤怒為什麼這樣的悲劇持續上演。

因為我發現,有酒駕行為的人大多是自私自利、心存僥倖、無視他人生命安全,但出了事就推托、逃避、不負責任的俗仔,他們平時在本質上就是不把法律、規則、道德當一回事,等到出事了才假裝後悔甚至裝可憐,那是因為他們終於要面對制裁,才開始害怕、才開始討價還價,膽小的奢望能輕判、能被原諒。

這些酒駕行為一再造成傷害、奪走生命,台灣司法判決的懲戒無法帶來嚇阻作用,是一大原因,只是我看到法界、政界有影響力的人,總是不願意正視承認這個現實,總是用其他冠冕堂皇、其他庶民無法認同的高尚說詞迂迴拖延。

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已經無法天真的期待酒駕致死的案件不再發生,而是無助的擔憂,下一個不幸者會是誰?

2017年金錢豹顏姓酒女三度酒駕毒駕無照闖紅燈,撞死陳姓烘焙師,判刑9.5年,關7年就假釋出獄,民事雖然判超過1000萬的賠償,因為索賠程序太折磨人,最後家屬選擇放棄;2021年高雄愛河畔,黃姓男子酒駕闖紅燈,撞上一家四口,造成1死3重傷,一審判7年10個月,民事判賠3500萬元,但受害家屬至今仍未收到賠償。

以上兩個案例發生之時,社會都是高度關注、群情激奮,然而酒駕致死的懲罰就是這麼輕,無法令這些惡劣自私之徒害怕,所以悲劇持續發生。

2025年3月我兒在台中、然後5月在高雄、12月在台南,又發生一共4起酒駕致死案件,證明了什麼?教育太漫長、科技還要等、修法來不及,但好人的命持續被惡人傷害,站在第一線的司法沒有善盡角色,辜負了社會廣大民眾的期待。

醫生不是上帝,法官也不是菩薩,司法也不該管教育,有罪之人懺悔的背後經常是藏著算計,太多案例證明,憐憫、想教化惡劣之人,只不過是手握法槌的諸官一廂情願,卻讓善良之人付出代價。

最後我想告訴肇事者,你在程序準備庭說,你要上訴,因為判10年太重,你不是故意的。果然你就是如我前面所說的那種人,平常自私自利、心存僥倖、無視他人生命安全,從來不把法律、規則、道德當一回事。

當你一直沒駕照就開車,當你長年交通違規累積罰單10幾萬不繳,當你酒駕還上路,當你踩油門超速,當你一路闖紅燈,當你肇事逃逸的時候,每一件都是故意的。你知道為什麼你會覺得判10年太重嗎?因為你覺得自己的命才是命,別人的命不是命。

我用心深愛、用心栽培的兒子,因為你的惡劣行為失去寶貴生命,我們整個家庭也受到巨大的傷害,我們一輩子都要活在這樣的傷痛中,都是你造成的。

台灣男性平均壽命是74歲,我兒子少活了52年,你覺得關10年太重?公平起見,你應該關52年!期待司法實現公平正義,讓肇事者付出應有代價,讓台灣社會能免除酒駕肇事的恐懼。

精華 FAQ

  • 洗車工長期無照駕駛,並酒駕駕駛Toyota Alphard,造成醫大生死亡後逃逸,這些行為都顯示出其極端的危險性和對他人生命的漠視。

  • 死者父親強烈不滿判決過輕,認為應根據法律要求更重的刑罰,甚至指出應該判52年,才能對肇事者的惡劣行為有所懲戒,並保護社會。

  • 事件突顯了酒駕行為的嚴重性及其對公共安全的威脅,死者父親希望透過此案件促使司法機構加強對酒駕的懲罰,以防止未來類似悲劇的發生。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酒駕 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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