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今年9月至10月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稽查公共運出場站內部及周邊附設餐飲場所,揪出多家知名業者違規,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說,基隆碼頭周邊的泰式餐廳「泰舍基隆店」泰式奶茶,及台北車站微風商場的知名日式料理店「YAYOI彌生軒」宇治玉露抹茶(去冰)均檢出腸桿菌科超標,且複檢不合格,被處3萬元罰鍰。
劉芳銘表示,台灣富禮納思股份有限公司「YAYOI彌生軒微風車站店」宇治玉露抹茶(去冰)抽驗腸桿菌科超標逾3倍,且複檢不合格,台北市政府以違反「食安法」第17條開罰3萬元罰鍰;米塔義廚股份有限公司「泰舍基隆店」泰式奶茶,腸桿菌科超標70倍,基隆市政府同樣依違反「食安法」第17條,開罰3萬元罰鍰。
其他違規品項包括花蓮縣志學火車站周邊的餐廳「迷途鯨魚」匈牙利辣椒粉逾期5個多月,稽查人員9月1日前往稽查,發現原物料日期為3月21日;另一家位於台北市士林捷運站附近的百馥餐飲店,品牌為「牛有廖」,豆腐抽驗發現防腐劑超標,來源攤商無法提供確切來源,被依食安法第47條妨礙源頭查核,處3萬元罰鍰。
食藥署指出,本次專案共查核129家,查有部分業者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食品業者登錄資訊及來源文件保存未臻完善,經衛生單位責令限期改正後,均複查合格;1家業者查獲貯存逾有效日期食品原料;抽驗272件成品及食材,1件豆製品檢出防腐劑不合格,2件自製飲品複抽驗仍檢出腸桿菌科不合格,違規業者及產品均由轄管衛生局依「食安法」處辦,總計裁處15萬元罰鍰。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如有違反GHP規定,經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或貯存逾有效日期食品,可處6萬元至2億元罰鍰;另食品製備流程應符合衛生安全,若供應餐食不符衛生標準,可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衛生機關將持續加強餐飲業者的監督管理,以維護國人飲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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