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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差額醫材上限確定不訂了 民團籲訂出具體管理措施

健保署公布廢止原預定於今年8月1日生效民眾自付差額特材「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等共8類核定上限費用。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健保署公布廢止原預定於今年8月1日生效民眾自付差額特材「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等共8類核定上限費用。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自付差額醫材上限確定不訂了。健保署今宣布廢止八類自付差額特材上限規定,將改朝向自付差額醫材極端值方向管理,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相當遺憾」,新方向沒有規範機制,管理上限形同虛設,衛福部近期不斷拋出健保費調漲的訊息,未來民眾的荷包不只會在基本就醫上會受影響,連醫材也可能增加支出。

健保署表明朝向極端值管理,等同承認自付差額醫材極端值的存在,滕西華表示,六月中旬的專家會議中,陳時中強調會先處理極端值,再重新討論分類,政策逐步到位,但從昨天宣布廢止原先的規定,並朝向極端值管理,而極端值的標準是由各醫學會自行訂定,若是訂得太高,健保署的管理方式竟是「柔性勸導」,對於民眾的權益,完全沒有被保障。

滕西華表示,近期政府推出安心旅遊補助,行政院長蘇貞昌強調會監測參與政策旅宿業者的房價,不會讓旅宿業者趁機調漲,而自付差額醫材也是同理,健保署替民眾付了部分醫材的費用,但業者卻墊高價格,健保署有補等於沒補,他相信政府是能理解自付醫材上限的規定最根本的意義。

滕西華表示,醫材可以與藥品相同,有合理的價差,醫界不贊同用採購價,可以用市場價,但不能用一個極高的上限,目前藥品的價格健保差額給付也有調整的機制,建議應該比照辦理。

醫改會副執行長林雅惠也說,政府目前希望由個醫學會自訂極端值,應對外公布,且告知極端值與平均值的差異,好讓民眾了解,否則訂出極端值後續未告知民眾,也等於讓民眾權益受損。

自付差額醫材 自付差額特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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