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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消費權益!台中法制局推海外跨境消費糾紛懶人包

台中市法制局針對國外旅遊消費、使用網購涉及境外業者等所衍生的「海外跨境消費糾紛」,特別整理「跨境消費處理機制Q&A」懶人包。圖/台中市法制局提供
台中市法制局針對國外旅遊消費、使用網購涉及境外業者等所衍生的「海外跨境消費糾紛」,特別整理「跨境消費處理機制Q&A」懶人包。圖/台中市法制局提供

台中市法制局針對國外旅遊消費、使用網購涉及境外業者等所衍生的「海外跨境消費糾紛」,特別整理「跨境消費處理機制Q&A」懶人包,提醒民眾跨境消費爭議可藉由3大救濟管道,包括向國際組織「跨境消費爭議處理網」申訴、向企業經營者所在國家機關或單位尋求救濟、尋求國內消費者保護團體協助,維護消費權益。

法制局長李善植提醒民眾,跨境消費牽涉到業者所在地國家的法令適用問題,各國有關消費者保護的法令內容不一,與我國規定也不盡相同,當遇到跨境消費糾紛,建議消費者,考慮管道救濟時,先判斷對業者提出的訴求,如退費、減價或補償措施等,儘快與業者聯繫溝通,若業者拒絕或不予理會,建議再尋求第三方協助,才能省時省力。

舉例來說,與韓國業者的消費糾紛,除可向消基會、消費者保護協會請求協助外,也可直接向行政院消保處申訴;若是中國大陸地區的旅遊消費糾紛,是由旅行社辦理的團體旅遊,可向交通部觀光局或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申訴。

但若不是旅行社辦理的旅遊部分,由陸委會受理後,轉請海基會協調大陸地區的海協會協助處理;至於大陸地區旅遊以外的其他消費爭議,則可透過海基會提供協助,或自行向中國消費者協會、香港或澳門消費者委員會提出申訴。

李善植說,部分詐騙網頁是留空號或空屋地址,呼籲民眾進行網路交易前,應先查認業者在國內的聯絡地址是否為真;業者如果只留電子信箱、LINE帳號作為聯絡方式,或要求以LINE等通訊軟體私下交易,建議勿購買為宜,避免事後求償無門。

李善植提醒,確保商品品質,可找在國內有營業處所的電商或實體商家,實際檢視商品後再消費,民眾有任何消費問題,可在平日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利用市話或手機撥打全國性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付費電話),或法制局(04)22289111分機23800,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跨境消費處理機制Q&A」懶人包在台中市消費者保護園地網站法制局臉書讓消費者參考。

台中市法制局針對國外旅遊消費、使用網購涉及境外業者等所衍生的「海外跨境消費糾紛」,特別整理「跨境消費處理機制Q&A」懶人包。圖/台中市法制局提供
台中市法制局針對國外旅遊消費、使用網購涉及境外業者等所衍生的「海外跨境消費糾紛」,特別整理「跨境消費處理機制Q&A」懶人包。圖/台中市法制局提供

消費糾紛 跨境消費 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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