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宣告刑法239條通姦罪違憲、立即失效,法務部無法保住這條民眾所熟悉的法律;憲法法庭辯論時,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曾說,反對通姦除罪的比例在7成7至8成2間,籲政策應順應潮流,但終未能說服大法官會議此項決議。
今年3月31日大法官會議開庭辯論,法務部代表力主維持通姦罪,提出說理。檢察司司長林錦村回答大法官「提告過通姦罪的,維持婚姻的多還是無法維持的多」提問時說,沒有實證分析;林錦村說,根據最近10幾年的數據,其實有2個年度是「男生受處罰的比女生多」。
法務部綜合規劃司長林麗瑩說,748號解釋(同婚)特別提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可見性自由權低於婚姻制度,若通姦往後只改走民事求償途徑,可能出現「付錢通姦」、保障不平等的現象。
也代表法務部立場的的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朱富美說,提告過通姦罪與維持婚姻的數據,需要社會學繁複的統計;朱富美說,很多弱勢、沒資歷的被害配偶,只能仰賴刑罰來討公道,通姦罪對國人心理還是有制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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