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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笑氣遭濫用 食藥署嚴管醫療用笑氣流向

避免笑氣濫用者容易取得,食藥署將針對醫療用笑氣管理流向。本報資料照片
避免笑氣濫用者容易取得,食藥署將針對醫療用笑氣管理流向。本報資料照片

國內因濫用笑氣而導致缺氧、傷及智力的個案頻傳,衛福部食藥署繼去年將笑氣納入咖啡拉花和各類漂浮飲品用的食品,納入食品添加物管理後,今天再度預告修正藥事法草案,將醫療用笑氣納入管理,持有相關許可證廠商只能將笑氣賣給醫療院所,並建立追蹤追溯系統,若未如實申報,最高可處以新台幣200萬元罰鍰。

食藥署藥品組科長楊博文表示,俗稱笑氣的一氧化二氮(N2O)分為工業、食品和醫療使用,但近年卻常見被濫用當成派對助興使用,產生欣快感。

楊博文說,工業用笑氣已由經濟部工業局納管;食品用笑氣,食藥署去年也已納管。而醫療用笑氣主要用於「吸入性全身麻醉、鎮痛」,目前核准的許可證共兩張。雖然過去並未有非法外流的案例,但為了讓管理更完整,避免流入非醫療用途,依藥事法第6條之1第1項規定,預告修正「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草案。

楊博文表示,草案內容對於醫療用笑氣的許可證持有藥商、從事該類製劑批發業務的販賣業藥商,應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份藥品追溯或追蹤資訊,上傳至食藥署所建置的藥品追溯或追蹤申報系統。如有申報不實,可依藥事法第92條,處新台幣3萬元到200萬元。

食藥署 醫療用笑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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