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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巧克力含量未達25%且植物油超標 食藥署:不能再叫「巧克力」

巧克力示意圖。 圖/ingimage
巧克力示意圖。 圖/ingimage

衛福部食藥署2017年便針對黑巧克力、牛奶巧克力等固態不含餡的巧克力規範其巧克力含量,今天再發布預告將針對含餡巧克力產品,要求巧克力含量至少25%,且巧克力中植物油含量若超過5%,也不能以巧克力命名,新制預定於2022年1月1日上路。

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陳瑜絢說,過去只針對固態形體的巧克力進行規範,現在則是將含餡巧克力及半固體或流體型態巧克力製品進一步規範。

陳瑜絢說,如堅果巧克力等含餡巧克力產品,巧克力含量應至少25%,並應在品名標示「含餡」或「加工」;巧克力抹醬、巧克力糖漿等,則至少要有5%總可可固形物含量或2%可可脂。

另外,過去添加植物油超過5%的產品可用「代可可脂」標示,陳瑜絢說,新制上路後只要添加的植物油產品總重量5%,就不得以「巧克力」為品名。

食藥署表示,本預告草案評論期為60日,以蒐集各界意見,草案如通過預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如未依規定標示或標示不實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以3萬元至300萬元或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巧克力 食藥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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