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爆發後,我國公衛實力備受重視,台灣公共衛生學會日前與朝野立委呼籲行政院盡速推出公衛師法。行政院會明則將「公共衛生師法」草案列入議程,預計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草案規定「公共衛生師」須通過考試並領有證書,工作包括疫病調查、健康促進方案等,以因應公共衛生與疾病問題。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有關「公共衛生師法」草案,主要立基於「預防重於治療」之精神,近來新興之公共衛生議題層出不窮,如SARS、COVID-19武漢肺炎、禽流感、腸病毒、登革熱等疾病,危害國民生命安全,因此,為使歷年累計數萬名接受過公共衛生教育者可充任公共衛生師,立法規定只有經過考試及格並領有公共衛生師證書者,才可以擔任充任公共衛生師。
Kolas說,草案中訂定充任之要件、應考資格;也規定非領有公共衛生師證書者,不得使用公共衛生師名稱;也明定政府因突發緊急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得指定公共衛生師從事該項業務等。
至於公共衛生師可執業的範圍,草案明定包括,社區與環境中會遇到的健康風險、疫病調查、民眾健康狀態調查、健康促進方案、食品安全風險等方案之規劃、推動及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