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公告「一氧化二氮」(笑氣),將從食品原料管理,改列為食品添加物管理,避免笑氣濫用者容易取得。
一氧化二氮俗稱「笑氣」,常溫常壓下為無色、無味氣體,是短效的吸入性全身麻醉劑。有些人會利用笑氣產生欣快的特性,濫用吸食。食品中常見於咖啡拉花用的鮮奶油泡,以及各類漂浮飲品,作為起泡劑使用。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表示,一氧化二氮用於食品中對人體並無太大的危害,但為避免笑氣濫用者容易取得,因此將一氧化二氮從食品原料管理移列為食品添加物管理,以掌握業者流向資料,加強管理力道。
廖家鼎表示,列為食品添加物管理後,除依照規定之使用範圍、用量標準及使用限制,於產品之容器或外包裝明顯標示「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需時使用」等文字外;也依據世界衛生組織之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JECFA)的相關規定,將一氧化二氮的純度從97%提升到99%,要求更嚴格。
廖家鼎說,業者如未依規定標示,依食安法第47條第8款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標示不實者,依同法第45條,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