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8月起爆發電子煙有關肺部損傷事件,通報案例持續攀升。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DC)於當地時間3日下午公布最新數據,電子煙有關肺病通報病例遍及48州、共計有1080件,死亡人數增至18人;多數患者有使用過含四氫大麻酚(THC)的電子煙,八成患者年齡在35歲以下,兩成一在18-20歲,一成六未滿18歲。
電子煙對健康可能具負面影響,台北榮民總醫院家庭醫部醫師賴志冠表示,英國醫學期刊(BMJ)去年發表英國年輕女子因電子煙引起呼吸衰竭的案例,今年9月再度刊登專文呼籲電子煙的戒菸效果不明,且毒性未受檢視,長期健康危害不亞於吸菸。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美國今年8月初迄今,除了新罕布夏、阿拉斯加兩州及華盛頓特區尚無通報,電子煙害幾乎橫掃全美,公益企業家、前紐約市市長彭博均公開譴責美國政府失職,同時慨捐1.6億美元(約新台幣50億元)助各州自力救濟對抗電子煙害。
反觀我國目前並未將電子煙視為菸品納管,只有含尼古丁的電子煙會被視為無許可證的藥品被取締或在邊境被攔下。行政院鑑於電子煙對公眾健康具潛在危害,106年提出「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規範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展示或廣告電子煙等,不過這份草案至今卡關立院。
姚思遠表示,「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已在立法院塵封將近兩年,「全球掀起對抗新興菸品浪潮之際,台灣政府怎麼可以繼續緘默怠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