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千名中藥業者去年11月集結至衛福部,抗議明訂從事中藥販賣業務需通過國家考試後,政府不培訓、不考試、不發照,20年未核發新證照,放任中藥文化凋零。事隔十個月,衛福部中醫藥司今頒布解釋令,在同中藥行2年以上經營經驗、修習過一定中藥課程者,今日起可申請成為原地址中藥行接班人。未來將透過修正「藥事法」,開辦國家考試,允許自行開業。
衛福部公告「藥事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項中藥從業人員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登記作業處理原則」。衛福部中醫藥司科長陳聘琪表示,過去藥事法103條條文欠缺解釋,中藥司召開專家會議後,今頒布解釋令,明訂擁有2年經營經驗、修習中藥課程滿一定時數者,可在原商號、原地址承接前任負責人的經營工作。
衛福部統計,目前經營中藥房業者平均六十一歲,執業時間廿六點四年。中藥商同業公會統計,中藥房每年以兩到三百家的速度消失,民國一○五年就少了七四五家。
考慮中藥行凋零速度已等不了及修法,陳聘琪說,先採取讓擁有2年經營經驗、即可向各地所轄衛生局申請執業證明,再加上修習162小時的中藥科目及時數者,即可將原商號、原地址中藥行改為該人接手負責。坦言由於並非給予新證照,該中醫藥專業人員無法新創行號,自行開業,中藥行數量不會因此增加。
台灣中藥從業青年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古承蒲指出,欣見衛福部正面回應,但對於目前在中藥行工作者,但若同時有二至三人在同一中藥行工作,只有一人能提出申請。
另,古承蒲也說,對於想要從事中藥販賣業務的新投入者,還有目前正在工作,卻無法取得經營證明文件的中藥販賣從業人員,望政府盡快公布國家考試辦法。讓更多新血加入,不讓中藥在常民生活中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