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重複用藥問題嚴重,為減少健保藥品浪費,今年10月起,重複用藥核刪將納入最後一批藥物,所有口服藥品全部列管,其中包含青春痘用藥等70類藥物,只要民眾家中藥物剩超過10天,看診就會無法開藥。皮膚科醫師也提醒,青春痘療程長,民眾勿心急換醫院,就能避免重複用藥發生。
台灣一年「丟棄藥品」重量約193噸,健保署陸續對重複開藥進行核刪,醫師若重複開藥將不給付。健保署2015年9月起分階段管理重複用藥,首先納管的是6類慢性病用藥,如降血壓、降血脂、降血糖等三高用藥,今年1月起嚴格控管60類藥物,已列管七成口服用藥,每季可為健保省下5400萬。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專門委員曾玟富表示,今年10月將納入最後三成藥物,完成所有健保口服藥品列管,共計70類、9823項,坦言雖其重複用藥比例低,但預計一季仍可為健保再多省近900萬元。另條件也從過去開超過14日處方才列管,改為只要開藥逾7天、病患手上的藥還有10天就會予以核刪。
馬偕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吳育弘表示,臨床上幾乎都是因為患者太心急,想立刻見效卻發現痘痘不見起色,還沒吃完就跑到下一家醫院拿藥,但青春痘的治療都是一、兩個月才可評效果。在同家醫院發現藥效不好,基本上都是直接換其他藥,同藥加重劑量較不會發生,但治過敏就常見該作法。
因為青春痘用藥非屬於慢性病用藥,不論診所或大型醫學中心,最多藥量就是開7天處方,吳育弘說,對抗痘痘是持久戰,對民眾而言,每周都必須跑醫療院所其實不太方便,更不可能每周都是同一天有空,所以有可能會選擇提前拿,一不小心拿得太勤也可能變成重複用藥,提醒民眾留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