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虐案層出不窮,而學齡前的兒虐事件相對易遭忽略。林口長庚醫院副院長、兒少保護中心召集人黃璟隆表示,兒虐案件近年有增加趨勢,長庚平均每個月都接獲受虐兒案例,而像酗酒、藥癮、失業或同居等脆弱家庭,其兒虐案發生的風險較高;此外,兒虐須社工師外,也缺精神輔導員,若長期以計畫外包,恐造成流動率高、質量不均與輔導銜接等問題。
黃璟隆說,兒虐依風險分為脆弱家庭與危機家庭,如上述酗酒、藥癮等家庭背景,有潛在的兒虐危機;已發生兒虐情形者則稱為危機家庭。若以年紀與屬性來說約分為兩類:學齡前兒童與青少年,如長庚兒少中心所收治的兒虐個案,多為2到3歲幼童或甚至不到1歲的嬰兒,因語言能力或身體發育尚未完全,無法發聲外、往往是腦部等不可逆傷害;青少年則常是身心上的傷害,如自閉症、性虐待等。
對於兒少團體提出兒虐有低估「疏忽」類型的可能,黃璟隆表示,實際上要認定有難度。據衛福部統計兒虐情形中,不當管教比例最高占了四成,疏忽則占約兩成;只是台美因文化、風俗、宗教等因素下,對虐待的認定不一。
長庚醫院兒少保護中心主任葉國偉表示,美國對虐待有明確定義,只要打小孩就是虐待可立即通報;台灣社工師對於兒虐成案除了家訪、判斷原生與寄養家庭功能外,要處理的事相當繁瑣。
葉國偉說,兒虐疏忽還得分為故意與不故意虐待,如讓嬰兒趴睡釀成猝死為疏忽;但家長若因宗教因素,不讓小朋友接受預防針注射而出現疾病,這樣是否算是疏忽?認定上實在有難度,且若要把疏忽部分加上,也增加社工師的辛勞。
不過黃璟隆也肯定兒少法修正,以及強化社會安全網的制定,兒少法修正通過6歲以下兒童死因回溯,並定期公布分析結果。他說政府全面進行兒童死因回顧,就有機會知道安全制度、醫療制度要往哪個方向修正。
而社安網部分,衛福部重整兒少保護及高風險家庭的機制分流,針對兒虐因素與事由決定歸屬單位、增聘社工師、警察陪同社工師家訪、重大兒虐案司法第一線介入溝通等,雖立意良善,但現仍有不夠落實的疑慮。
此外,黃璟隆說,兒虐除須社工師外,也缺精神輔導員,且社工師若長期以計畫外包,會有不確定、無歸屬感,恐造成流動率高、質量不均與輔導銜接的問題。長庚成立兒少中心,即希望透過醫療、研究、教育等三大面向,以一站式醫師治療、兒童保護研究與相關課程,讓基層醫護人員、年輕爸媽來更懂得照護孩童、免去受虐陰影。
黃璟隆說,兒虐案件因涉及層面與局處廣泛,如社政、警政、教育、檢察機關等,應由行政院統籌,督同法務部、衛福部等機關,建立明確兒虐定義及連結或介入指標,強化兒少保護網絡橫向聯繫機制,避免再生憾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