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玩笑把人「笑死」要負責嗎?一名男子因和鄰居開玩笑,讓有冠心病的鄰居發病,最後呼吸衰竭死亡。但法官認為男子並不知道對方有隱疾,最後刑事方面無責,仍要賠償民事27萬元。
安徽衛視報導,周男和苟男是鄰居,兩人在住家附近的商店遇到,互相開起玩笑還相互推擠,雙方笑聲不斷。這時苟男突然臉色一變倒在地上,周男以為他在開玩笑,還叫他「不要裝」,但看苟男面色發紫,氣若游絲,在地上一動也不動,周男嚇得也沒呼救,直接逃回家裡,後來是店家老闆通知苟男的家人,但苟男已經沒了呼吸。
經檢警調查,苟男是因冠心病致呼吸衰竭死亡,周男被依涉過失殺人罪遭警方逮捕。法院審理後認為,周男和死者雖為鄰居,但未必知道苟男有冠心病,也不知此病嚴重性,而周男笑鬧推擠應不至於造成苟男死亡,受開玩笑刺激致死的誘因僅為5%~10%。最後周男沒被追究刑責,僅需負擔民事賠償人民幣6萬元(約新台幣27萬)。
律師指出,周男的過失在於見苟男倒地而沒施救也沒求救,盡管不知苟男有疾病,但見到急難時仍無作為,仍需負擔一定程度的責任。
據國健署資料,有些型態的冠心病會因情緒激動而誘發,情緒受壓會導致身體出現生理變化,腎上腺素分泌大量荷爾蒙,加速呼吸和心跳,並使血壓和血糖的水平上升,及釋放更多的高能量脂肪到血管去應付能量的需求,而這些荷爾蒙也會增加血小板的濃度,從而引發心臟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