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more

大家都在看

more

疾病百科

more

我要投稿

內容提供合作、相關採訪活動,或是投稿邀約,歡迎來信:

udn/ 元氣網/ 焦點/ 醫藥新聞

中醫診所設推拿區 須實牆隔間

【聯合報╱記者施靜茹、詹建富、陳惠惠/台北報導】

衛生署表示,原設在中醫院所的傳統整復推拿,須與中醫診所做實體區隔,如水泥牆或門,不能只使用拉簾隔間,且要有各自出入口、取得營利事業登記執照,五月一日起適用,業者有三個月緩衝期。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說,九十九年行政命令函釋,眼科內得設配鏡部門,但僅限服務該院病人,若要對外營業,須有獨立出入口;中醫院所推拿也比照此措施。衛生署月底會再與消費團體、中醫師與傳統整復推拿師協商後,再訂出管理規定。

衛生署政策轉彎,外界質疑是屈於立委壓力,石崇良說,這是保障消費大眾權益及兼顧從業人員生計,「不是讓推拿就地合法」。

昨天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推拿師是否應留在中醫診所成為質詢焦點。國民黨立委蘇清泉表示,這些人每天從事人命相關工作,弄不好會四肢癱瘓,他正發起連署,擬以中醫藥及傳統醫療師納管。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也說,現已是證照時代,要納管須拿出一套制度,「立法院有不肖委員施壓亂搞,不要到最後變成開倒車、開小門」。

推拿師自救會副會長高斌書說,衛署要求中醫院所民俗調理區需設獨立出入口,且三個月內要取得營利事業登記執照,強人所難,不排除五月廿日上街抗爭。他說,衛生署對推拿的十項管理,是不信任推拿人員,這十項包括:不得從事醫療行為、不得宣稱療效、不得刊播醫療廣告、不得申報醫療費用、不得調劑、不得陳列推銷販售藥物器材、不得以不正當方法招攬客人、衣服應與醫事人員有所不同、執業處所須設有獨立隔間、出入動線,及不同出入口、執業時須戴識別證。

中醫 眼科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

課程推薦

延伸閱讀

猜你喜歡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猜你更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