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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嗎 家屬可報警協助用藥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許多人知道復康患者強制住院措施,如果患者不遵從醫師指示用藥,家屬可報請警察機關協助,要求警員到場,強制病患用藥。另外,為了提高藥物治療意願,國內引進長效型抗精神分裂藥物,一個月只需打一針。

嘉義榮民醫院身心醫學科主任、康復之友聯盟理事長黃敏偉表示,衛生署於2007年實施新版精神衛生法,在社區治療方面,除了強制復康患者就醫外,針對不肯服用藥物的患者,只要家屬通報,就可請求警察及醫護人員至家裡支援,強制患者使用藥物。

這項警察強制患者服用藥物等措施,已在台北、高雄等地試辦,今年截至目前為止,就有50多名個案被強制用藥,效果還不錯。黃敏偉指出,衛生署明年起,將擴大試辦,希望多納入六個縣市,一起努力。

除了強制用藥,長效針劑也是解決康復者服藥中斷的方法之一。黃敏偉指出,對於嚴重缺乏病識感的康復者來說,施打長效治療藥劑,會比口服藥物來得簡單。歐美治療指引已將長效針劑,納入改善服藥順從度不高的方法中。

治療精神分裂疾病的長效針劑,一個月施打一次,具有相當的方便性,提高患者的服藥順從性,適合已回歸職場的患者。黃敏偉分析,這是透過奈米科技所研發出新型藥劑,優點為分子小、水溶且不痛。採用奈米科技,釋放出微小粒子,讓體內可維持藥物濃度,副作用相當低。

由於 精神疾病的患者具有康復的潛能、且並非永久的障礙,因此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預計於在明年,將原本的精障者正名為復康者或康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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