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肇瑩如/澎湖報導】
澎湖縣離島急重症病患轉診交通費補助,卻被部分病患當成「探親旅費」,衛生局發現某癌症病患病情穩定,卻在10個月間頻繁來回澎湖與高雄32趟就醫,一次只拿11顆藥回來吃,原來他與高雄醫師協調少開藥,方便他請領補助飛高雄就醫兼探親,衛生局已要求這名病患繳回部分補助款並從嚴把關。
為方便離島急重症病患赴台灣就醫,衛生署訂定離島急重症轉診交通補助費補助辦法,經費由中央與澎湖縣政府分攤,澎湖縣衛生局統計,目前一年補助1萬多人次,金額從多年前只有1千多萬元,到現在近4千萬元,中央僅補助約1400萬元,其餘由縣府自籌。
衛生局最近發現某名癌症病患病情已經穩定,卻從今年初到10月底之間頻繁飛高雄就醫,前後總計32趟,請領補助款6萬多元。
衛生局人員說,經衛生局追查,為這名病患看診的高雄醫師坦承,每次只開11顆藥是「配合病患要求」,而且這11顆藥在澎湖兩家醫院就能開,不需遠赴高雄,加上這名病患飛高雄除就醫也外加探視旅台居住的子女,轉診補助無異成了探親旅費,衛生局根據病患病情,以一個月赴台就診一次較為合理,要求病患繳回已請領的4萬多元。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