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想要做自己一點,會不會有點自私? 臨床心理師剖析自己與他人的關係

最新文章

more

大家都在看

more

疾病百科

more

我要投稿

內容提供合作、相關採訪活動,或是投稿邀約,歡迎來信:

udn/ 元氣網/ 焦點/ 醫藥新聞

手術醫關節卻骨折 未告知風險賠22萬

【聯合報╱記者李奕昕/台中報導】

台中縣光田醫院骨科周姓醫師替車禍傷者左腳關節手術,因施力過重造成骨折,台中地院認為手術沒有過失,但術前未告知風險,判賠22萬多元。

民國96年間蔡姓女子遭機車撞傷,她到光田醫院骨科接受治療,周姓醫師施以膝蓋關節徒手授動術,施力過重致左腳髕股骨折、左膝萎縮,她認為醫師有疏失,又沒有說明風險,求償3百多萬元。

醫院主張,手術前曾一天曾向她的妹妹解釋,並簽下手術同意書,若治療有急迫性,醫師對於罕見或極端的併發症,沒有說明義務;她長期住院臥床,有下肢肌肉萎縮情形,傷害非治療引起,加上術後要求轉院,因而延誤最佳治療時機,才讓左膝無法復元。

法官認為,經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對於關節軟組織纖維化造成僵硬,以手術外力強行拉開,發生骨折是常見併發症,她曾向醫師表明只要有風險就不願手術,手術同意書無法證明已盡告知義務,讓她無從選擇。

台中地院審理認定,車禍造成日常生活不便,術後雪上加霜,讓她喪失對醫師的信賴感,醫師事先未告知風險有疏失,判賠醫療費用、撫慰金22萬多元,但她局部性骨折疏鬆,骨折是併發症,手術並無過失,駁回其餘求償。

併發症 關節 骨科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

課程推薦

延伸閱讀

猜你喜歡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猜你更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