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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達夫批不管看診人數 衛署:誤會

【台灣醒報╱記者蕭介雲/台北報導】

針對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黃達夫日前投書媒體,批評衛生署沒有改善醫生看診人數過多的問題,以及掛號費不應列入醫院評鑑。衛生署今日回應指出,已要求醫院依各科別,制定合理看診人數,並納入醫院評鑑項目;至於公佈各醫院掛號費一事,則屬不具強制性的道德勸說,衛生署強調,「黃院長誤解了」。

針對衛生署提出看診人數管制與掛號費不會納入醫院評鑑的說明,和信醫院強調,當初黃院長是依據「台灣醫院協會」轉達衛生署的要求。其中,掛號費將納入以後年度督導考核及醫院評鑑項目,院長並沒有誤會;至於管制以各科別看診人數納入新的醫院評鑑項目,由於還沒有收到通知,院方並不知道相關內容。

黃達夫於7月4日,以「官威這麼大?不甩監察院糾正 卻硬要管掛號費」為題投書自由時報指出,監察院在一個多月前通過糾正案,要求衛生署提出改善措施,「到今天我們還沒看到衛生署的任何行動。」

對於衛生署公佈醫療機構掛號費參考價格一事,黃達夫也質疑,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要將各醫院的配合情形,納入新制醫院評鑑項目,「官員竟然有這麼大的威權!」

「顯然處長誤解了評鑑的精神,而把評鑑當作懲罰的工具。」黃達夫強調,衛生署最應該重視與關心的是諸如「開錯腳」等醫療過失問題,並從問題根源的探討,追究過失的發生是否與病人超量,醫師、護士工作超時有關。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今天受訪時回應指出,「中心與地區醫院、各科別,甚至初、複診,以及病情複雜度,所需要的時間都不一樣,無法制定統一的看診時間。」因此,衛生署已經要求由各醫院依各科別,自行訂定合理看診人次,並且納入醫院評鑑項目,督促達成合理看診人數。

至於公佈各醫院掛號費一事,醫生署則是基於「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模式,訂定一個參考範圍,讓病人在看診前能有所參考,不具強制性;但是如果病人檢驗正常,醫院用信件方式通知,提供民眾不用再回診的便民措施,則會納入醫院評鑑的加分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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