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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疫苗若通過二期安全沒問題?黃士修向調查局檢舉陳時中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圖/擷取自指揮中心直播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圖/擷取自指揮中心直播

新冠肺炎國產疫苗因未進行三期臨床試驗,安全和有效性備受外界爭議,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表示,臨床試驗一二期,我國做的是擴大試驗,第二期做了將近四千人,包括老年人口,比國外一二期人數多很多。如果能通過二期臨床試驗,安全性就不會有問題。核四公投領銜人黃士修今天下午向調查局檢舉,指陳時中散布關於疫苗之不實謠言,觸犯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及證券交易法第155條。

前立委黃國昌下午也在臉書指出,大家如果對Moderna、Pfizer-BioNTech等經過美國EUA的疫苗第一期、 第二期、第三期臨床試驗的樣本數與執行方式有興趣,推薦這個網站(https://reurl.cc/1Y4zlG),上面有完整正確的資訊。

黃國昌表示,不是很認同指揮中心,在今天記者會,為了配合自己想說的話,只是截取片段不完整的資訊,拿來作圖散佈。這不是真正的科學態度,只會傷害自己的公信力。

黃士修在臉書貼出檢舉信,表示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於2021年5月31日下午14時23分,指揮中心記者會言論已影響大量民眾對未做第三期臨床試驗的國產疫苗失去警覺,若未來貿然施打將付出健康甚至生命代價,故觸犯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黃士修寫下,被檢舉人散布不實訊息以護航之國產疫苗高端,為上市公司「高端疫苗(6547)」,故同時觸犯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6款,「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根據同法第171條,「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

黃士修表示,望調查局儘速查辦,並將卷證移送相關單位給予起訴與裁罰。

黃士修指出,大家原本以為,台灣買不到疫苗又是中共打壓。結果現在郭台銘、張亞中、佛光山,都有管道自己買疫苗,對岸也一再強調願意協助,畢竟人命關天,統獨放一邊。甚至日本政府都在與AZ協商修改合約,轉讓1.2億劑AZ疫苗給台灣。

結果卻是民進黨在阻擋,陳時中在那邊說國人打國產疫苗意願高,採購國外疫苗都要中央跟原廠簽約。每拖延一天,就有活生生的人死去,雖然指揮中心連死亡人數都可以校正回歸。在他們眼中,死亡只是數字,相比金錢也是數字,天秤上沒有生命的地位。

黃士修表示,阿扁當總統只是謀財,貪那些財團的油水,至少沒有搞到電力和疫苗都爆炸。小英當總統那是害命,為了「散戶們」的利益,犧牲每一條血淋淋的人命。偉大的領導早已揭示:綠色是一門好生意。掙錢嘛,生意,不寒磣。

他質疑,國產疫苗的股票越炒越高,現在殯葬業股票也暴漲了。之後就算國產疫苗出來,每一支都帶著被害死的人命,猶如上萬生靈煉成的萬靈血陣,打這種疫苗你良心會安嗎?

黃士修指出,擋疫苗與擋核四,都是為了讓你沒有選擇。疫苗進不來,你就只能被逼著打國產或得肺炎。核四不運轉,你就只能被逼著大停電或得肺癌。政府揮霍人民的稅金,補貼特定生技廠商和綠能廠商,再動用側翼網軍和反核環團,強迫你付出生命的代價。

核四公投領銜人黃士修向調查局檢舉陳時中。圖/翻攝自黃士修臉書
核四公投領銜人黃士修向調查局檢舉陳時中。圖/翻攝自黃士修臉書

AZ疫苗 臨床試驗 新冠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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