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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例不計新冠死亡 醫:判定武斷

台大醫院急診部臨床副教授李建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大醫院急診部臨床副教授李建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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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icron疫情來得又快又急,染疫人數已逼近二六○萬人。去年新冠肺炎死亡數將「全死因」納入統計,但今年卻增加六大排除原則。截至六月七日為止,國內共有三一二三例新冠肺炎死亡通報,因六大排除原則,將其中六○三例排除,其中「死亡診斷書未列新冠」或「新冠列於其他死因」就占四九八例,遭專家質疑判定過於太武斷。

六○三例未列入之案例包括,死亡診斷書之死因未列新冠肺炎二二七例、新冠列於其他死因二七一例、資料不全五十例、意外或自殺卅九例、經判定死因與新冠不屬同一病程十六例。

指揮中心疫情監測組組長周志浩說明,死亡診斷書上有「甲、乙、丙、丁」四個欄位還有一個「其他」欄位,只要列於「甲、乙」且不是到院前死亡或到急診很快就死亡,都會列入統計。若寫在「其他」欄,經防疫醫師初審或專家複審,確信無關,則會排除。

其餘排除原因則是,解隔後一段時間才死亡,審查確信非同一病程,以及自殺或意外、死亡診斷書沒寫到新冠、資料不全,統統都會排除。

台大醫院急診部臨床教授李建璋表示,中央衛生機關過去曾發文提醒醫師盡量以「慢性死因」為主要死因,可能許多醫師都習慣把癌症寫在主要死因,把新冠肺炎寫在間接死因,若指揮中心因此將其排除新冠死亡人數,最後呈現的統計數字有點可議,且未寫到新冠肺炎可能是遺漏。

他認為,當代醫學是「條件式的判斷」不能自由心證,應把排除新冠死因的標準公布,既嚴謹也能接受外界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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