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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昭姿/克服新藥納保障礙的作法

陳昭姿

和信醫院藥學進階教育中心主任

新藥研發有高度風險,且標準規格愈來愈嚴,自然價格也相對提高。 圖/ingimage
新藥研發有高度風險,且標準規格愈來愈嚴,自然價格也相對提高。 圖/ingimage

由34個市場經濟國家組成的政府間國際組織(OECD)的經常性醫療支出,GDP占率平均9.8%,其中鄰近國家如韓國為7.2%,日本為11.2%,台灣僅為6.1%。此經常性支出包含醫美、保健食品等項目,健保支出僅為3.2%。所以,台灣以3.2%GDP照顧了全體國民,而且涵蓋重大疾病、罕病到輕小病症,如胃腸不適、感冒發燒咳嗽流鼻水等,國人熟知的感冒年花費近200億元。

思考藥品退場機制

新藥等待期,從廠商申請許可證到核准,再從申請健保到過關,完成相關協議到公告生效,加上各醫院完成採購,醫師處方再交付病人,平均費時3至5年,確實讓某些病友等不及新藥可用。

光在健保部分,根據近二代健保實施以來資料顯示,新藥從申請日到生效日,平均耗時420天,如果是價格相對較高癌症新藥,平均耗時782天。可以想見,健保的作業時程深受成本效益評估或財務衝擊因素影響。

新藥研發有高度風險,且標準規格愈來愈嚴,自然價格也相對提高。台灣不是低度開發國家,以C肝抗病毒藥為例,自然不在原產國授權低價製造販售名單。此外,健保藥品沒有退場機制,超過20年累積後,新藥加入的困難度自然提高。參考其他國家作法,解決健保財務困境或克服新藥納保障礙,不外乎幾項措施:合理適度提高保費,輕小病症與用藥退出健保,與廠商協議風險分擔方案,以及病人共同負擔。

適度提高部分負擔

不少先進國家長期實施藥品共同負擔或稱部分負擔,例如澳洲、英國、美國、瑞士、瑞典、德國、法國等,以鄰近台灣的日本與韓國為例,病人負擔比率大約在20至30%之間。

台灣健保目前對於藥品部分負擔設有200元上限,如果能夠適度提高負擔比率或金額上限,至少可以帶來幾種效益:(1)有利於加速引進新藥新科技。(2)改善藥物遵從性,許多研究顯示,高達半數藥品沒有依照醫囑服用,共同負擔或可讓民眾更為珍惜用藥,提高療效。(3)放寬新藥適用對象的限縮,因財務考量,許多新藥被設定納保條件,例如C肝用藥目前是重度肝臟纖維化的病人優先使用等。

癌友請願共同負擔

值得一提的是,決定新藥是否納保的關鍵會議「藥物共同擬定會議」,在2016年8月第一次討論C肝抗病毒新藥時,席間有代表提出病人共同負擔一定比率,當時多數代表覆議,且沒有任何代表,包括屬於民眾代表的被保險人提出反對意見。

近日,具有病人代表性的癌症病友團體,包括癌症希望基金會的調查,以及台灣全癌症病人連線等,都向健保署主動提出願意共同負擔新藥費用,或是提高保費,例如每個月多繳50元保費,希望如此能夠幫助病友盡早使用具有價值的新藥,至於中低收入民眾,也呼籲政府提供協助。

●健康名人堂邀請國內外醫藥公共衛生專家分享健康觀點與視野,每周二刊出。

健保 保費 藥害救濟 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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