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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讓愛滋患者就醫 有醫院遭罰30萬元

疾管署首席防疫醫師羅一鈞。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疾管署首席防疫醫師羅一鈞。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截至今年7月為止,台灣累積3萬2427名本土愛滋感染病例,疾管署首席防疫醫師羅一鈞表示,儘管愛滋病就跟一般慢性病沒兩樣,傳染率極低,但相關宣導了30多年,民眾對於愛滋的看法及態度,似乎沒有改變,令人有些氣餒。

羅一鈞指出,目前抗病毒藥進步許多,愛滋感染者如果遵照醫囑,配合服藥,並定期回診,許多人幾乎測不到體內病毒,可以跟正常人一般的生活和工作。

羅一鈞說,愛滋病毒傳染途徑為B肝、C肝類似,都是透過血液、體液,不會經由接觸、空氣、飛沫等方式傳給他人,因此親吻、牽手、擁抱、共餐、共同使用杯子餐具,均屬安全。

話雖如此,職場對於愛滋感染者仍充滿歧視,疾管署近三年依據「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共開出五張行政處分書,其中三例為公司企業,負責人得知員工染病事實,藉故遣散,經審議確定違反規定,均遭罰30萬元。

讓人意料的是,在五件違反愛滋人權的案例中,竟還有醫療院所,一家醫院在了解當事人為愛滋感染者時,擔心醫師及醫護人員被感染,拒絕提供醫療服務,最後被開罰30萬元。

羅一鈞指出,大部分民眾對於愛滋仍有錯誤迷失,就算衛教做得再多、醫師講破嘴都沒有,期盼跨國企業及國內大型企業公開宣示支持感染者的就業權,出面相挺,進而讓更多感染者願意現身說法,如此一來,台灣愛滋人權或有獲得伸張的一天。

愛滋病 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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